
黃安安博士於香港大學取得社會工作學士(一級榮譽)及博士學位。修讀學士期間,她曾被選入院長榮譽名單及獲頒多項奬學金。黃博士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,她在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研讀博士學位時,曾獲頒奬學金及助學金。她的研究範圍包括毒品政策研究、青少年藥物濫用問題及社會工作所擔當的角色。此外,黃博士曾於國際及本地學術研討會上發表學術文章,也曾撰寫書本章節、研討會文章及研究報告。
黃博士亦擁有大學教學經驗,曾在香港大學擔任學科導師,執教的學科範圍包括社會工作、社會福利、社會政策及社會行政。
除研究及教學經驗外,本身是註冊社工的黃博士亦具備前線社會工作經驗。她曾於女童院、醫院、中學和戒毒康復中心等社會福利機構工作。
黃博士在香港專上學院教授的科目範圍包括社會福利、社會工作、自我認識及溝通技巧。